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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www.zfvic.com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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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1、学校自然状况说明

  1、学校全名: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址及校址:

  本科:辽宁鞍山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

  高职(专科):辽宁鞍山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邮编:114016

  3、办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1万平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米;生师比16.7;专任教师830人,其中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率为81.9%;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1283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8315.7元;图书112.7万册,生均图书73.0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2、招生计划特不要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区域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进步急切需要的一流特点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021年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的英语(师范)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高职(专科)的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应用韩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在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介绍计划,对选考科目的需要、综合素质档案的用法方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通知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维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辽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

  3、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570109k美术教育专业怎么收费以发改委批文为准)

  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与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5、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规范向学生收费,其中本科住宿费怎么收费有三档:1200元/学年·生、1000元/学年·生、900元/学年·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高职专科1000元/学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根据辽教发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学生实质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状况:

  ①奖学金设置状况: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出色的学生,由中央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出色的学生,由辽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省以上和鞍山财政部门一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出色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奖励比率为2%)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奖励比率为4%)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奖励比率为8%)

  各学院设定的其它奖学金。

  为了公平公正,依据《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鞍师发36号)评定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助学状况: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实质划拨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办理,学生可以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和各学院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职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我校还设有“大学生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平时生活用品。

  6、录取方法说明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投档比率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0%。

  严格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实行。

  2、身体健康需要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实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审察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置。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在辽宁招生的普通类本科各专业设在本科批、高职专科各专业设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在辽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辽宁招生的书法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体育类专业设在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外省招生的每个专业,均实行生源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与投档原则。

  实行高考考试改革省份,我校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科目需要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辽宁2021年实行新高考考试改革,各类别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考试加分考生的处置

  在录取中实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考试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分数优先,不设专业极差原则。

  有关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实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①普通文理类专业:

  非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按院校专业组+专业投档的省份):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首要条件下,以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考试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没办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依据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合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置。高考考试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状况下,文科考生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根据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首要条件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不然作退档处置。

  ②艺术类专业:

  考试报名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辽宁考生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山东音乐类专业认同山东音乐联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1)辽宁美术类(本、专科)、音乐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首要条件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不然作退档处置。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考试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说明:若考生获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

  综合分=“专门化”成绩

  2)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考试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山东音乐类:

  考生需要参加山东音乐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实行山东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山东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音乐联考排序方法排序。

  4)河北美术音乐、浙江美术音乐、山东美术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广西美术、甘肃书法: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状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办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原则为准。

  5)黑龙江音乐、山西音乐书法、河南艺术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状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考试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以上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实行。

  ③体育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首要条件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不然作退档处置。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考试加分)/7.5+专业课成绩。

  ④辽宁高职升学专业(专升本):

  对达到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根据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7、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址及方法

  报名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要求者均可报名。

  辽宁书法类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址及方法

  报名日期:2021年1月1日9:00——2021年1月9日17:00

  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考试地址:鞍山师范学院

  考试方法:

  1)理论卷(侧重中国古时候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

  参考教程:《书法课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2)隶书临摹100分

  3)行书临摹100分

  4)创作(指定楷书书体,依据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100分

  临创均有落款,总分350分。

  需要注意的地方: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发放比率为1:4。

  8、联系方法

  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0989

  网址:http://www.asnc.edu.cn

  E-mail:ass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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