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利高考网 > 中考资讯 > 备考 中考心理

2024年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nousuan.com 2025-02-24

中考心理

智学网通过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今年的《2024年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经正式公布,期望广大考生能仔细研读,并在此祝福各位考生顺利填报高校志愿,获得理想的专业。image.png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字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名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标识码为4111010032。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规定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地区与国别学、汉学与中国学、语言科学、国际中文教育等传统与新兴优势学科特点鲜明,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医学共11个学科门类协调进步的世界知名大学。

第五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和“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革新、开放包容”的大学精神,重视培养拥有专业常识、人文素养、国际视线、革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和各类出色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办学特点、培养目的和学科建设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考试人数、生源水平、地区协调进步等原因,确定和调整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放。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需要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确定调档比率。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三条 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同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分值低于20分。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合格、高考考试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需要,依据考生高考考试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实考分排序,先安排可满足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再安排专业志愿调剂考生的专业,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高考考试实考分相同的状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考试有关科目分数高者。有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若排序顺序一模一样,学校将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需要考生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翻译(当地化)、翻译(汉英法)专业还招收拥有好英语水平、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外语类专业需要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考试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生源地未组织高考考试外语口试或有关成绩计入高考考试外语单科成绩的不作需要。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翻译(当地化)、语言学专业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其他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均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经选拔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公共外语。非外语类专业部分专业课为英语讲课。

第十八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考试改革策略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考生应依据本人身体情况,小心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复查,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考试报名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艺术类、高校专项和国家专项等特殊种类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标准: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国际政治、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新闻学、传播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互联网与新媒体、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心理学为5000元/年,听力与言语康复为55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和绘画为10000元/年,书法学和音乐学为8000元/年,计算机类为5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状况实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学校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在学期间,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传真:(010)82303135,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10)82303020,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2303919,邮箱:zhaoban@blc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blcu.edu.cn,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公众号:北语招生。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热点专题

  • 2024年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2024年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章程

[]2024年内蒙古警察职业

[]2024年南京工业职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