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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来源:www.lgkjgf.com 2025-03-10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菏泽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实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角逐、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父母、大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名:菏泽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体制、种类: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学校招生政策,编报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介绍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严格实行教育部、山东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志愿间不使用分数级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需要的,遵从其规定。

  山东、福建、海南、广东、湖北、湖南、江苏、河北、辽宁等高考考试改革省(市)根据有关省(市)录取推行策略实行。

  其他省(市、自治区)实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即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体检状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难以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依据计划状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没办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规定确定考生位次排序,生源省没相应规定的,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优先录取位次在前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在山东内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实行《山东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推行策略》(鲁教招字〔2020〕7号)及有关规定。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学校根据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考试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根据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音乐学(含公费师范生)、音乐表演(招收中国民族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招收时尚演唱方向)专业用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根据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男方向)、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女方向)专业按统考相应方向专业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根据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2.戏曲表演(单招)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3.书法学专业在山西用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4.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不是录取及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考试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第十五条山东属公费师范生的录取根据山东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第十六条春天高考考试进档考生根据专业类别,依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假如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常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实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方法》(体科字〔2020〕169号)及生源省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英语类专业高考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我校赞同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需要,实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

  第二十一条我校将准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看。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培养

  第二十二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置。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作出处置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政策根据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实行。

  第二十四条转专业事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实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省进步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怎么收费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六条退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方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与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菏泽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本科生,授与相应学士学位。依据教育部和山东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与学士学位时,只用专业名字,不带专业方向。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联系方法:

  学校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联系单位:菏泽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186

  传真:(0530)5529585

  邮箱:hz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hezeu.edu.cn

  邮编:274015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有关事宜。对以菏泽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同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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