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利高考网 > 高考资讯 > 最新资讯

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www.fyrzjs.com 2025-04-25

最新资讯

智学网从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获悉,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具体如下:

image.png

  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5〕1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质,拟定本规定。

  1、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3)身体情况符合有关需要;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条件审察工作规定》(2023年9月1日发布并实行)和《黑龙江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推行细节》(黑教规〔2022〕11号)的有关规定。

  2.下列职员不能报名:

  (1)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方法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中止参加高考考试处置且在停考期内的职员;

  (5)不符合《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条件审察工作规定》(2023年9月1日发布并实行)和《黑龙江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推行细节》(黑教规〔2022〕11号)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职员;

  (6)因触犯刑法遭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职员。其中,未成年人按有关法律规定实行。

  高考考试报名后至开考试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状况,应取消其高考考试报名条件。

  3.报名方法:

  报名的时间、地址、程序及信息采集方法、报名条件审察等按《关于做好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实行。

  2、考生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含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别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考)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考试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置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切实加大考生电子档案管理,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打造,其他人不能擅自更改。

  5.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含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高考考试成绩单、应届普高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册、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察表。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考生档案打造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如果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付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方位鉴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别。各市(地)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质拟定具体方法。鉴别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紧急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遭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紧急、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4、身体健康情况检查

  8.考试报名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缘由,没办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考生不参加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不予发放考生准考证,不允许参加考试和录取。

  我省2025年高考考试体检工作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同组织推行,有关需要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黑教联〔2019〕17号)实行。体检时间由市(地)招考机构依据当地实质统一确定,体检数据于5月十日前上报黑龙江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

  凡报名参加高考考试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由考生或法定监护人在体检前向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有关工作需要根据《关于残疾考生参加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公告》(黑招考院〔2019〕19号)实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等相关需求的基础上,可依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需要,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补充需要。补充需要需要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讲解,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0.凡考试报名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和招飞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和招飞的体检面试,体检面试需要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5、考试

  1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全国统一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考试)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考试推行按《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实行。

  12.根据《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教办〔2017〕3号),全国统考的考试试题(包含副题)、参考答案在启用前按国家绝.密级事情管理。评分参考在启用前按国家绝.密级事情管理,启用后按国家秘密级事情管理。省级统考的考试试题(包含副题)、参考答案在启用前按国家机密级事情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考试试题(包含副题)、参考答案在启用前按国家机密级事情管理。

  13.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大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健全安全保密规章规范,采取有效手段加大监督和检查,打造完善应对处置机制、值班规范和第一时间报告规范,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4.统一高考考试需要在标准化考试知识点举行。考试知识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区域增设考试知识点,须报经省招委会批准。

  15.我省统一高考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image.png

  16.我省统一高考考试实行“3+1+2”模式,即3门全国统一考试考哪几科和3门选择性考试考哪几科,其中全国统一考试考哪几科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考哪几科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最佳选择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考试报名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相关需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文化课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考哪几科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考哪几科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考哪几科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考哪几科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文化课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17.考试报名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各市(地)招考机构要制定外语口试推行方法,外语口试由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推行。

  18.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课的考生,在参加统一高考考试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外语科目除外)。

  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朝鲜语、蒙古语)讲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课的高校专业,在参加统一高考考试时,语文科目须考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汉语科目考试试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试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朝鲜语讲课的考生其他各科考试试题翻译本钱民族语言文字,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蒙古语讲课的考生其他各科考试试题不翻译本钱民族语言文字,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科目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19.统一高考考试答题的评阅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由省内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考生答题实行计算机网上评阅,并严格根据网上评卷有关工作需要和方法组织推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题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评卷高校依据命题机构提供的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卷实质状况,制定评分细节,并采取切实手段,加大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20.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统一高考考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须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考试方法按《关于做好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公告》实行。

  21.考试报名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类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统一高考考试,体育类术科考试须参加省级统考。体育类术科考试方法按《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招生管理方法》实行。

  22.考试报名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考试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印制,省招考院组织考试推行。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实行。

  23.省招考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考试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情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考试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能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考试“状元”“升学率”“上线率”“录取率”等内容。

  6、招生计划

  24.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依据教育部大全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需要与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编制、调整、实行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25.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筹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不真实定向或借助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6.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能超越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27.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需要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应当按时报送主管部门。高校对本校编制的来源计划负责,来源计划中有关说明应简明扼要,且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维持一致。

  28.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大全我省所属高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省属高校拟安排的跨省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与有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安排。

  29.省招考院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准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经高校核对的有关招生计划信息。

  30.除按有关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种类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大全分送,省招考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省招考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能安排招生。

  7、招生章程

  31.高校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3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需要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能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经主管部门赞同后准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省招考院。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种类、层次、学费,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字,不能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付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拓展招生工作。

  各高校须于4月30近日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考试”平台)。省教育厅须于5月15近日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33.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含:高校全名、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或专科,专科学校注明高等职业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是不是为独立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预留计划数及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情况需要,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用法、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置、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及专业调剂录取方法等),学费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证书类型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与其他需知等。

  有关高校拟定的特殊种类招生方法须符合有关规定,且不能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8、填报志愿

  34.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我省招生规定后,依据《黑龙江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需要本人填报志愿,不能委托别人代报,且不能舍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大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析和技术指导。

  35.我省考生在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分两次填报高考考试志愿。

  第: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36.凡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与被高校保送、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考试志愿。

  37.物理类与历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类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但普通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

  38.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寻求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看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寻求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寻求志愿。

  39.考生填报志愿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要紧资料,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失误或者密码保管不当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9、照顾录取政策

  4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试报名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与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察决定是不是录取。

  4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考试报名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察决定是不是录取。

  42.烈士子女考生,在考试报名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察决定是不是录取。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经共青团中央年轻人志愿者诚信联合勉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年轻人志愿者;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常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职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5.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且学籍在自治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质就读),考试报名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察决定是不是录取。

  4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公告》(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实行。

  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拥有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假如高校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降低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凡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需要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用。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0、录取

  47.统一高考考试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授权省招考院组织推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48.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49.录取批次

  (一)普通类。设4个大量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5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需要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③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消防院校、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与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⑤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种类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种类招生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振兴龙江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地方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种类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振兴龙江计划等)。

  (二)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50.省招委会依据高校在我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根据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特殊种类招生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等特殊种类招生。

  5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考试报名普通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考试报名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肯定比率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音乐类、舞蹈类和表(导)演类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考试报名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率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52.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两个比率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名字、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高校确定调档比率参考。高校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模拟投档状况确定正式投档比率建议,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假如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调整投档比率和是不是增加招生计划的建议,则按高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
1比率投档。

  53.对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按调档比率补足缺额。

  54.贫困区域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55.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性全部投档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6.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与非定向招生同时投档录取。依据考生志愿,在同批次院校调档分数线(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招生专业介绍)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对没有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网上公开寻求志愿方法完成。

  57.特殊种类招生批次投档(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高校招生需要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未经教育部、省招考院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和录取。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舍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考试报名资格。

  5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十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考试”平台。省招考院于4月20近日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相关需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招考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9.招收强基计划的高校需严格根据教育部有关需要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省招考院在高考考试录取前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60.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考试报名香港、澳门有关招生高校。

  (1)考试报名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2)考试报名香港12所单招高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东华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直接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在6月25日左右将考生的高考考试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在7月7近日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成绩和高校相关需求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起名字单报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12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中国大陆高校录取。

  (3)考试报名澳门6所单招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于6月30近日将考生的高考考试成绩、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成绩和高校相关需求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公告书。被澳门6所单招高校录取的考生同时可被中国大陆高校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高校。

  61.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我省实行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须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上报省招考院。经省招考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62.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录取分数不能低于该高校在我省同批次所有院校专业组(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振兴龙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招生专业介绍)低投档分数线下80分。

  63.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寻求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合减少分数,网上公开寻求志愿,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

  64.高校和省招考院应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推行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情况符合有关专业培养需要、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需要的考生,是不是录取与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要严格根据国家、我省有关规定和高校招生章程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缘由进行讲解,高校不能超计划录取。省招考院负责监督在当地区招生高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状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65.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省招考院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越时间未按需要完成有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考院与之交流,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考院将依据所发出的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况,同时应立即书面公告有关高校,并或有关状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我省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

  66.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调整计划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用法原则,并负责处置因调整计划使用方法不对导致的遗留问题,不能减少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借助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成本。调整计划一律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软件”在网上进行。

  67.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高校(专业)外,高校不能规定男女孩录取比率,不能对考试报名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能作其他限制,不能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对高考考试成绩达到需要、身体条件可以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可以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8.因为互联网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招考院与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69.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种类后报省招考院核准,经省招考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高校须上网打印录取考生名册(打印方法另行公告),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70.高校依据省招考院核筹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公告书,由校长签发录取公告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公告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需知、资助政策方法等有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公告书寄递工作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公告书寄递工作的公告》(教学厅函〔2020〕23号)实行。

  71.考生收到录取公告书后,应准时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的“高考考试查看”栏目或高校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结果。

  72.考生凭录取公告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需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可以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赞同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高校赞同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舍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省招考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73.高校依据省招考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公告书,核准考生身份后,按有关规定需要为新生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如考生本人与录取信息不相符,应准时上报省招考院核查处置。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准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全的,应将有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十1、信息公开公示

  7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根据各自职责和相关需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途径、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置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统考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时间及方法、录取时间安排、各批次高校没有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公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20个贫困县的考生、原41个国家和省扶贫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城务工职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职员随迁子女和高校特殊种类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依据招生种类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含名字、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取高校及专业和录取打折分值等。

  75.省招考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7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考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根据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情准时调查处置。

  7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是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向别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供应。

  十2、招生管理职责

  78.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分别成立本级招委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委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当地区考试招生工作。招委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79.市(地)、县(市、区)招委会,要切实担负起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推行。要进一步健全宣传、网信、纪检监察、公安、卫生健康、工信、保密、市场监管、电力、气象、疾控、应对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严格实行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省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行。

  80.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打造完善各项管理规章规范,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要打造、健全应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机制,拟定应对工作预案,打造应对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81.市(地)、县(市、区)招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考试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卫生防疫、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档案打造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调查处置本辖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82.市(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行政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平时工作,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在当地招委会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下,具体承担当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招过生日常工作。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自己建设,提升职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83.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招生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84.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实行招生政策,严格实行教育部高校招生“30个不能”“八项基本需要”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深入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哪个主管、哪个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十3、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置

  85.考生、考试员工、社会别的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根据《中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置,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职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根据《中国刑法》《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等有关法律规定,准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职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员工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置。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导致考场秩序混乱、作弊状况紧急、招生违规紧急的党员,根据《中共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职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省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练习和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种类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实行。对在上述种类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员工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不真实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有关种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中止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置。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能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置。

  86.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觉得所考试报名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可向所考试报名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置,是对政策实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准时书面或者口头回话申请人;是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回话。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讲解不服的,可以向省招考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置不服的,可以向省招考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省招考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4、附则

  87.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实行。

  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种类招生,按教育部、省招委有关规定实行。

  88.现役军人考试报名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89.本规定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讲解。

热点专题

  • 黑龙江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 2024年江苏泰州高考考试录取结果查看入口(已开通)
  • 中药学专业到底学什么?就业前景怎么样?

[]2021年内蒙古高考考试

[]2025衡水金卷高中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