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天利高考网 > 高考资讯 > 最新资讯

2024年新疆喀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guanxiufeng.com 2025-03-29

最新资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平台获悉,2024年新疆喀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提醒各位考生认证阅读招生章程,选择合适的专业考试报名。

30.p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喀什大学章程》,特拟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字:喀什大学,学校代码:10763。

第三条 学校设有高台校区、新泉校区和东城校区三个校区,地址:新疆喀什喀什市恰萨街道学院路29号(高台校区)、新疆喀什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新泉校区)和新疆喀什喀什市城东大道200号(东城校区)。

第四条 喀什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批准、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备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与权。

第五条 学制及证书类型:本科学制为四年(预防医学、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需要的,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与有关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喀什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喀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七条 喀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教育部、自治区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拓展,同意广大考生及其父母、大众媒体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统筹考虑各省(区、市)高考考试人数、生源水平、地区分布等原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和实行状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查看。

第九条 符合《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报名工作规定》中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其他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本省(区、市)招生报名工作规定有关需要。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等相关需求及补充规定实行。

第十一条 考试报名音乐类、美术类、设计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区、市)艺术类有关专业统考合格证。

第十二条 考试报名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区、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第十三条 “4+0”应用型本科土木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实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所有招生专业介绍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关于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合格的状况下,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以此类推;志愿相同时,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区、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区、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理工类考生根据数学、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的原则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根据语文、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的原则优先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的考生,假如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考试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根据录取原则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调剂时,不再征求考买卖见。如生源不足,通过网上寻求志愿的方法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关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

1.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

2.考试报名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区、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率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本省(区、市)的投档原则;

3.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所在省(区、市)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4.考试报名体育类专业考生,根据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和折算后的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系数×50%。(系数=高考考试文化课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

5.以上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考试文化课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时,根据高考考试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三科之和;

6.根据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关于足球运动专业考生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方法》实行;

2.考生若已被录取,不能舍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考试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 若本省(区、市)招生录取的专业,通过寻求志愿录取仍然没办法完成的,学校将没有完成的计划统筹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完成。

第十九条 “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条 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根据自治区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起名字单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后,发放录取公告书。

第二十一条 喀什大学招生录取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五章 报到入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新生持录取公告书,根据学校公告需要准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及年限按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实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察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察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缘由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察,审察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察发现新生录取公告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质状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方位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情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存活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紧急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二十六条 录取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新生,学校将组织拓展专业复测,审核专业水平是不是符合录取需要,对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法骗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怎么收费

第二十七条 喀什大学严格根据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收费(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怎么收费,则实行新规定)。

(一)本科专业怎么收费如下:

1.理工类:3500元/生·学年;

2.文史类:3100元/生·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800元/生·学年;

3.财会类:3200元/生·学年;

4.医学类:4000元/生·学年;

5.艺术类:6000元/生·学年;

6.体育类:3300元/生·学年。

(二)住宿怎么收费如下:

1.4人间:1000元/生·学年;

2.6人间: 8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资助手段

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手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标准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资助标准,则实行新规定)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学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品德高尚、学习努力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职位。

第二十九条 “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学费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喀什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经上级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有招生工作有关规范、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不同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级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假借我校名义拓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讲解。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998-58160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998-2899055

学校网址:http://www.ksu.edu.cn

普通本科招生网址:https://xgb.ksu.edu.cn/zsgz/zszc.htm

邮编:844000

热点专题

  • 2024年新疆喀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5成都二诊一分一段

[]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