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规范管理、SEO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认可高考考试”的需要和教育部、河南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名“河南工程学院”,部标代码11517。
第五条学校办学性质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地处河南省会郑州,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种类本科院校”、整体转型进步试点院校、河南首批“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河南首批“中华出色文化传承基地”、河南文明校园、河南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单位。学校由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构成,校园总占地面积2600余亩。
第七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552人,专任教师133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26人,副高级职称479人;教师队伍中,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366人,具备硕士学位的教师733人。现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工程人选1人、中原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及省级出色教师1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出色专家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省科技革新杰出人才、省年轻人骨干教师60余人,并聘有包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在内的客座教授和特聘教授100余人。
第八条多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进步的需要,为地方、行业培养了很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办学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点。学校现有土木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教学院(部)24个,有本科专业57个,专科专业27个,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条学校先后获得河南文明单位、河南文明校园、河南文明标兵学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卫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拟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和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推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同意考生录取申诉;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员工组成,负责具体推行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推行招生问责规范,录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名为“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
第十三条河南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计划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河南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拟定招生策略,并报河南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需要准时报送各有关省(市、区)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有关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我校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投档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同意广大考生和父母的监督。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开选择、德智体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八条专业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推行德智体全方位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对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排序地方在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他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难以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置。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2、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用生源地统考成绩。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推行全方位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根据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需要的省份除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难以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置。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3)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推行全方位考核,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根据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需要的省份除外)。
3、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推行全方位考核,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根据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需要的省份除外)。
(2)艺术类(表演)本科专业身高不作需要;艺术类(时髦表演与传播)专科专业身高需要:女孩身高高于170cm,男孩身高高于180cm。
4、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原始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若总分相同,根据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相同,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原始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有关专业需要:
1、采矿工程(智能开采方向)专业只招男孩,其他专业男女孩比率不限。
2、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由于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学课程,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本科)、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专科)、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专科)、云数据与会计(专科)、工程造价(专科)等专业,合作方院校为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科)、环境工程技术(专科)专业,合作方院校为英国班戈大学。
第二十条提档比率: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率。
第二十一条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体检需要:参考教育部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考生。艺术类(美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束后,依据教育部和河南教育厅的需要,学校在河南工程学院招生网上准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2021分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8000元/年生,理工类5000元/年生,
文史类44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艺术类60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文史类3700元/年生。
3、软件职业类学费:本科专业12000元/年生,专科专业8000元/年生。
4、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艺术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年生,普通专科专业学费15000元/年生,艺术专科专业学费16000元/年生。
5、住宿费标准:800元/年生(6人间),600元/年生(8人间)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南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已获得毕业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河南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与工作细节》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与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小学一年级本科生根据学校规定可申请双学位教育。
第二十八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资助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方位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方法
通信地址:河南郑州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18762、62508666
招生网址:http://hauezs.university-hr.com/
附件:2021年河南工程学院专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