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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来源:www.ylibra.com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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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1.jp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方位推行高考考试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大众媒体、社会、考生及父母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名: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4466

  第七条办学地址:河南郑州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第八条办学种类:公办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学校介绍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是河南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创办于1952年,前身是河南卫生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医疗卫生职员培训和普通中等医学教育;2002年开始招收普通专科学生,承担普通专科医学教育任务;2013年3月,经河南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建校近70年来,学校秉持“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医专精神,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持续加大内涵建设,紧密结合河南卫生健康行业和有关产业进步需要,着力培养、培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我省医疗卫生单位,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坐落于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北校区坐落于郑州金水区,占地面积共74.84万平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2.32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5.6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1.13亿元,馆藏图书73.68万册,电子图书51万册。学校现有教授和副教授207人,博士15人、硕士401人;拥有二级教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年轻人骨干教师等35人,引进特聘教授9人。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1897人,成人专科教育学生797人、成人本科教育学生473人,2020年报到率97.39%。

  学校是河南职业教育特点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河南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现在设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检验系、医学技术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23个专业(方向)。护理专业是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全国护理示范实训基地、省特点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专业被评为河南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连续八届蝉联全省护理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三次、二等奖两次,临床医学专业团体一等奖、影像专业团体一等奖。

  学校建有1500平米的医学科研实验中心,成立河南脑退行成人两性疾病重点实验室、老年医学研究所、肿瘤研究所和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实验室等。建成河南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包含基础实验室、专业实训室共135个。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近3年获得厅级以上课题150项,获得专利147项,发表论文866篇;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立体化教程3门。学校职业培训效果显著,作为河南卫生职员培训中心、河南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河南护理职员培训中心、河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等14个省级专业技术职员培训基地,持续拓展全省专科护士培训、全科大夫转岗培训、乡村大夫培训等,促进全省卫生有关专业技术职员能力提高,每年平均培训各类职员达1.5万人。

  学校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设计床位2000张,开放床位820张,专业齐全,设施先进,健全功能。加大校院(企)合作,一同建设了64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实训需要。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全科医学教育重点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文明学校、河南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河南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专业进步、生源情况等,拟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南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河南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拟定招生策略,同时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有关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需要,在河南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amc.edu.cn)查看。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在总分相同的状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教育部等部门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条联系方法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576816、62576805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2576861

  学校网址:https://www.hamc.edu.cn/

  招生专用邮箱:hnyz62576816@163.com

  邮编:451191

  第五章报到注册

  第二十条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公告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状况不可以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赞同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舍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学校上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打造《自行舍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察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业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怎么收费

  第二十三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交费方法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1年学费:护理类各专业528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4800元/生/年;文科类各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4200元/生/年;。

  2021年住宿费:4人间900元/生/年、5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

  教程费:按学年预收教程费。教程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质发生的成本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需要与本章程不同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同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讲解。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河南教育厅批筹备案之日起生效。

  附件: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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