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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www.cjviry.com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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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比较适合我们的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质,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名: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27 江西考试报名代码:8617

第三条 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1、小蓝校区: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999号

2、红谷滩校区:南昌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1659号

3、经开校区:南昌经开区黄家湖西路1588号

4、昌南校区:江西南昌莲塘南大道83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一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领导、纪检书记及各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要紧事情。

第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介绍第一条 依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考试人数、生源水平、地区协调进步等原因,结合近年来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用状况,科学、合理地拟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赞同后,学院招生就业处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二条 招生专业介绍见下表。image.pngimage.png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一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方位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录取时专业无分数级差需要,各专业无任何加试需要, 招生录取时男女比率无限制。

第四条 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没办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有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第五条 实行教育部等部门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准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意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章 奖助学手段第一条 国家奖助学金设置状况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200元/年。

第二条 学院奖学金设置状况

1)特等奖学金,按符合条件实质人数,每个人每学年3000元。

2)一等奖学金,按符合条件实质人数,每个人每学年2000元。

3)二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总数的10%,每个人每学年1000元。

4)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总数的30%,每个人每学年800元。

第三条 学院对困难学生助学方法

1)助学贷款:经本人申请,金融机构和学院审察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每个人每年1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年加15年,最长低于22年。

2)勤工俭学:设立勤工俭学职位,每月发放报酬,并发展校外勤工俭学途径。

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依据学生具体状况拓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手段给予资助。

第七章 学费收费标准第一条 我院怎么收费按江西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文、赣发改收费[2017]1026号文)实行。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400—1000元/生.学年。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实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学第一条 已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公告书,按学校相关需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状况予以处置,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达到学校毕业需要的,颁发江西建设职业技校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第一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需要与本章程不同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同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方法及怎么收费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实行。

第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第四条 咨询电话:0791-87302868、87302869、87302870

学校招生章程网址:http://zsw.jxjsxy.edu.cn/news-list-zhaoyshenggzhanglchengr.html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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