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全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1999
3、学校地址:海南海口龙华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4、招生种类:普通全日制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五年一贯制专科(限招海南初中毕业生))、海南内中高职联合培养试点项目(3+2分段培养、3+2连读)。
7、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8、语种需要与录取原则
(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率不限。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规定实行。
(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依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六)我校承认生源省(市、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网站权重计算比率按各招生生源省份需要实行。没需要的省份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
9、怎么收费(以海南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高职专科学费收费标准:文理类专业8000-938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380-110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11000元/年。
海南内中高职联合培养试点项目(3+2分段培养、3+2连读)根据分段院校相应学费收费标准实行。
住宿费标准:1790元/学年。
10、退费方法
依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程费按实质支出状况结算。
十1、毕业证书
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意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获得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校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
十2、奖、助学手段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出色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出色学生干部奖学金”、“垦牧奖学金”、“正业之星奖学金”、“东风悦达起亚奖学金”、“融兴奖学金”与“焕春奖学金”。根据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出色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十3、录取结果公布途径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http://zs.hcvt.cn/。
十4、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898–31930666、31930777、31930888
传真:0898–31930667
联系人:曹老师、翁老师、冯老师、唐老师